海南东方市房产买房你需要了解这些法律常识,东方买房,越来越多外地人选择在东方买房,将第二故乡定在海南东方。
在东方购房中要注意哪些问题?遭遇纠纷后又该怎样有效的?在此特地给广大东方购房者收集了一些东方房地产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1、定金可不可以退
“订金”与“定金”是不同的律概念。这是开发商欲规避律责任的惯用做。《中华共和国担保》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从律上讲,开发商降价对老业主来说是很难的,这属于东方房地产交易的风险。除非合同有约定,如果签合同时开发商有书面承诺,承诺不降价,或若降价就赔偿业主损失,这样就可以获得赔偿。打砸售楼处只能徒劳无果,甚至会构成犯罪。
3、“五证”和“两书”是指?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1)“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风险:
①业主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确定;
②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③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④可能被以违建设。
4、东方房地产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否要承担责任?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东方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东方购房人是否东方买东方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
《广告》第三十七条规定:
(1)东方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东方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东方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东方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东方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东方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东方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东方购房者在东方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东方购房者的东方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东方购房者的合权益受到了侵害。东方购房者的合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东方购房者,给东方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东方购房人反悔怎么办?
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生效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承担律责任?
东方购房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较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律、行政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6、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怎么办?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如果不行可走律程序。
根据《合同》名列前茅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东方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东方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
7、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一是置业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有权退房。
二是开发商根本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下列情形可以作为拒收的正当理由:
(1)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
(2)交付时不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
(4)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未通知买受人;
(5)交付的时间迟延,达到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6)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达到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标准。
以上情形,前三种是人不能证明达到交付条件,后三种是人根本性违约,而且这些事实都是不需要收房就可以证明的。
此外,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置业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比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置业者与开发商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可以请求院予以撤消,要求退房。
东方买房优势:东方市,大家一听名字就以为这个城市位于东部海岸线,其实不然,实际上,东方市位于海南岛的西海岸线。为什么位于西部却取名为东方呢?原来东方市市中心所在的村叫东方村,是以村的名字命名的城市,从内涵来讲,当时起的这个名字的确有点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