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新房三八节老公送了套房?这房子不一定就是你的,东方房产,东方买房对于许多普通老百姓来说确实是一件大事,因此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一不小心就可能会走进东方购房误区里。
三八妇女节到了,又到了各位老公花式宠妻的时刻了,有人送花,送首饰,自然也有人送车,送豪宅。然而,如果你真的收到豪宅,千万先别急着激动,因为这东方房子并不一定就是你的。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东方买东方房子时,到底要怎样出资,这东方房子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在什么情况下,这东方房子是个人财产?
一、怎样出资,东方房子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共同出资东方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东方房子属共同财产,无论婚前还是婚后都是如此。
2、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东方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东方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有。
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东方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出资方父母是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东方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或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怎样出资,东方房子才算是个人东方房产?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东方买房,并于婚前取得东方房产证,属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东方买房,婚前还清全部贷款,婚后才取得东方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
3、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东方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东方房产,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妻其中一方,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6、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如双方无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如果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特殊情况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东方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东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只登记在出首付款的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东方房子归登记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部分由双方平分。
3、夫妻共同出资东方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如确定是赠与子女的,则为未成年子女的个人东方房产,由直接抚养一方暂时管理,如不是,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海南东方买房优势:海南除海口三亚外的第三个真正的滨海城市,城市建设在海南各市县中仅次于海口、三亚、琼海、儋州。冬季气候为海南全岛醉干爽地区,低温偶尔13度左右,高温在26度左右,偶有大风,尤其适合来自干燥高寒地区的养老群体。